咸宁市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下月将取消35项收费

29.03.2017  22:16

下月,咸宁市企业减负再迎政策利好,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或调整。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要求,自4月1日起,咸宁市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35项,包括房屋转让手续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船舶登记费、卫生检测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检验检测费等。此外,自4月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这将进一步激发中小微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性,尤其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大帮扶作用。(咸宁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