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政府下发《通知》组建乡镇专(兼)职消防队

21.10.2014  11:57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工作,提升镇区抗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改善农村防火安全条件,10月17日,谷城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组建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通知》,强势推进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

谷城县地处武当山脉东南麓,总面积2540平方公里,东西横距69公里,南北纵距66公里,全县共有12个乡、镇、区,仅有1个公安消防站,接警出动到达建成保护区边缘需要半个小时至1个小时,大部分区域无消防力量保护,小火致大灾的几率倍增。为了切实解决面临的消防安全困局,谷城县消防大队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目前全县的消防安全现状和严峻的安全形势,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起草下发了组建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坚持“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要求除城关镇外,石花镇、冷集镇、五山镇、紫金镇、南河镇、盛康镇、茨河镇、赵湾乡8个乡镇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庙滩镇要继续加强完善所属专职消防队建设。

为了确保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目前,谷城县政府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筹建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