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第九次联席会议在郑州召开

08.12.2014  11:14
  

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第九次联席会议

杨青松副主任在会上交流发言


  12月4-5日,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大通关合作第九次联席会议在郑州召开。上海、河南、湖南、江西、安徽、山西、湖北口岸主管部门、查验机构、电子口岸、港口、机场、铁路及中欧班列运营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及代表近170人参加会议。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国家口岸办主任黄胜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广州市口岸办负责人应邀参会。

  此次会议主题是贯彻落实全国口岸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及各地口岸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经验,研究交流新形势下上海与中部六省区域大通关创新思路,推进查验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关检“三个一”合作;探索利用中欧班列,深化中部六省与沿海沿边口岸的一体化区域协作,提升口岸服务效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黄胜强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在七省市政府大力推动和属地查验单位积极配合下,口岸相关部门先后建立了专题协调、互访交流、信息沟通等机制,积极推动铁海联运、江海直达、联程中转、电子口岸建设等项目,合作内容不断深化,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为中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畅通了出海口,有力促进了上海与中部地区联动发展和中部崛起国家战略实施。内陆地区与沿海沿边地区的口岸合作、大通关建设,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之举,也是利用内陆地区打开国际市场、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贯北,区位特点明显,发展潜力巨大。目前国家正在加快推进“一路一带”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化中部六省与上海、内蒙等地口岸合作更加具有战略和现实意义。

  黄胜强强调,下一步国家口岸办将继续认真贯彻全国口岸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以下重点工作:一是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口岸工作的意见》,待国务院审批后下发各地贯彻执行;二是正在修改完善《口岸工作条例》;三是在今年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基础上,正在总结试点经验,分阶段、分步骤在沿海口岸和全国其他口岸推广;四是正在申请建立由国务院分管领导牵头的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全国口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五是正在研究、探索口岸各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途径和方式。他表示,国家口岸办将一如既往支持上海与中部六省和全国各区域的跨区域口岸合作和大通关建设,在地方政府、口岸查验单位、企业等共同努力下,把中部六省与上海及沿边有关省区的跨区域口岸合作和大通关建设做实、做好,做出更大贡献。

  厅党组成员、省口岸办副主任杨青松同志参加会议,并在会上就湖北口岸工作情况、“十三五”湖北口岸工作基本思路以及如何深化上海与中部六省口岸合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湖北出入境验检验检疫局、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湖北电子口岸运行服务中心相关同志做了专题交流。会议期间,参会代表考察了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