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工商局“三个三”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从4月下旬起,湖北省荆州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至目前,共对排查非融资性担保企业21户,投资咨询企业181户,其它投资性企业17户,小额贷款公司22户,重点抽查企业157户。
一、突出三类主体,明确工作重点。一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即在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各类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二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理财等中介机构,主要指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均含有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理财内容的企业,含兼营相关业务的企业和分支机构。三是小额贷款公司,即从事高利贷业务及集资活动小额贷款公司。
二、做好三项引导,提升防范意识。一是做好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二是做好政策引导。广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识别能力,纠正部分群众的投机心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有效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三是做好企业指导。对列入排查的企业开展规范经营行为宣传教育,即时发现和制止存在的非法集资苗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1279份,张贴宣传标语147份,对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指导314次。
三、加强三项举措,严查违法行为。一是加强主体排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排查范围的企业按照辖区列出排查名单,并将排查任务分解到各辖区工商所(站),按属地监管的原则,由辖区工商所实施排查,使得排查工作底数清楚,目标明确。二是加强实地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排查范围的企业开展实地检查,看市场主体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真实有效、经营范围中前置许可项目是否与许可证件内容相一致、企业是否有非法吸储、集资、从事高利贷业务等违法行为。对实地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信用等级较低,或有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企业实施重点抽查。对经检查发现从事高利贷业务或非法集资活动的,及时将有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等部门,对发现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在各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做好信息交流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加大工作协作和联合执法力度,按照工商职能和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违法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