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三要求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反对“四风”

17.02.2017  14:08

咸宁市工商局三要求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优化队伍作风。

一是要认清形势。坚决纠正“四风”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省局八条“禁令”的必然要求,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考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要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纠正“四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扭住不放、一寸不让,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二是要严格执行。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防止“四风”反弹。1、做到精文减会。要防止文山会海,发短文、开短会。2、规范工作接待。所有本埠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所有财务凭证、票据出现酒水内容的一律不得报销。涉外埠公务接待确因工作需要的,可经市县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晚餐适当安排符合本地标准的酒水。3、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上下班、请销假制度。督察机构要加强对上下班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签到后外出吃早餐、办私事等脱岗行为发生。4、加强公车管理。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公车使用的场合、手续、人员符合要求。5、优化服务效率。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为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工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推诿、“吃拿卡要”等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理。

三是要明确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正风肃纪的实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