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支队“三个三”纵深推进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州支队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安全措施,扎实采取“三个三”工作模式,纵深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全力提高社会整体火灾防控能力。
强化落实,实行“三个纳入”。 一是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 市政府与各(区)政府、行业系统签订70余份工作责任状,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责任纳入行政问责内容,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 二是纳入公安机关专项督查范围。 按照“重抓市本级、强化对下指导”的原则,提请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对各区重大隐患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对各消防大队、基层派出所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察,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 三是纳入干部政绩工作考核。 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与责任监督员和责任单位进行“捆绑”,并依据隐患等级评定规则,明确监督员列管单位的火灾隐患总数量、总隐患分值,每日在支队网首页更新各监督干部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定人、定岗、定责、定量”。
抓住重点,突出“三个推动”。 推动单位监管。 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风险评估,实行“点面结合分级划定”的界定机制,建立“部门联合监管、单位全面负责、人员有效履职、技术服务配套、社会机制完善”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单位火灾防控能力。 推动分级排查整治。 积极提请各级政府,按照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行业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的原则,明确行业部门、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实行分级管理,杜绝出现消防监管盲区。 推动部门联合整治 。提请各级政府牵头,开展行业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联合文化、工商等部门开展网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地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派出所对辖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进行排查走访、宣传教育。
强化宣传,开展“三大活动”。 一是消防宣讲,引导全民参与。 发动全市3462名网格员、1200名消防志愿者深入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商场超市、中小学校及社区、农村文化活动场所设置百个消防流动宣传点,公布96119举报热线,引导市民自觉查找、举报、投诉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二是公益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在全市251处电子屏幕、户外视频,83处广告机、6处大型广告屏,不间断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在32辆16路环城公交车设置宣传挂图96条、车座椅宣传牌352个;开通《鄂州消防手机报》,已编发手机报41期,发送消防知识短信21万条;悬挂消防宣传条幅标语300条,设置火灾案例展板50块,在城区2条主干道、1条商业街安装路灯消防公益宣传牌400块,打造“消防文化一条街”。 三是集中曝光,强化舆论监督。 在《鄂州日报》设立重大火灾隐患曝光专栏,集中曝光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称、具体隐患,负责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等信息;联合鄂州电视台,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单位,并跟踪报道整改进度,使一些“老、大、难”的火灾隐患被“公之于众”,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