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新三板企业很“任性” 连续或间断停牌超一年

02.06.2016  15:40

近期,沪深交易所为上市公司停复牌设新规,而新三板挂牌企业连续停牌周期更加“任性”。《证券日报》记者通过东方财富Choice终端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1月24日新三板扩容至全国以来,停牌超过200个转让日的挂牌企业达到40家(包括连续停牌和间断停牌)。按照一个自然年近250个转让日平均估计,连续或者间断停牌超过一个自然年的企业达到17家。

而具有代表性的是,自去年年中股市异常波动以来,即以2015年6月1日至今年6月1日为周期,新三板连续停牌一个自然年以上的挂牌企业有10家。

今年5月30日,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以前简称为“九鼎投资”)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称,公司因收购 Ageas Asia Holdings Limited(富通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自2015年11月12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最晚复牌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

据《证券日报》记者查询九鼎集团公告,自2015年6月8日以来,九鼎集团一直处于停牌状态。期间经历了九鼎投资收购中江地产、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定向发行及发行延期认购、九鼎投资变更为九鼎集团、收购富通亚洲控股有限公司等重要事项,期间若干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与延期复牌公告实现无缝衔接。至今年预计复牌日6月15日,已是一年有余。

自去年股票市场异常波动以来,长时间停牌现象被市场人士所诟病,为此沪深交易所近期发布的停复牌新规则出现比较积极的变化,尤其是严格控制停牌时限。新规则设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连续筹划重组的,停牌不超过5个月。

据《证券日报》记者查询全国股转系统已发布规则和业务指南,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对停复牌已做出规则和业务指南安排,但与沪深交易所新规比较,如停牌最长时限等不够明确。

投中研究院分析师陈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停牌制度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本着向更透明、更完整交易场所方向发展,新三板需要完善停复牌制度。这方面可以参照A股市场以及纳斯达克停复牌制度,同时在规则确定的前提下,应该加强执行力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明确,挂牌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等七大事项,应当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暂停转让,直至按规定披露或相关情形消除后恢复转让。同时,挂牌公司出现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等六种情形,全国股转系统会终止其股票挂牌。

此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本次重组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和方案论证等三种情况,需要申请暂停转让。去年11月份,为规范挂牌公司股票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办理,全国股转系统还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

“未来完善停复牌制度规则,需要着眼于规则的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规则的执行力度、事实变化的及时性。”陈伟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