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蒸发”三年回家办喜事 法官日夜守候拘留即兑现

30.07.2014  20:58

      湖北法院网讯(作者  蔡蕾  黄培英  汪建民 编审  程勇)“你们晚上到火车站蹲守13个小时,白天在街上守候7个多小时,把我家的案款全部执行到位,真不知怎么感谢你们!”近日,申请执行人胡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拿着锦旗感谢麻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2011年,胡某、张某等5名原告诉被告张某安、程某明生命权纠纷一案,经麻城市法院一审判决和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由张某安赔偿胡某、张某等5名原告各项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114372.50元,程某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某安、程某明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该案于2011年6月3日开始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被执行人张某安、程某明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全家外出打工,过年过节也不回家,有意躲避执行。因二被执行人均外出打工,亦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致使该案未能执结。

      执行法官并不泄气,一边全力寻找二位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一边多次到被执行人村委会和乡亲中调查了解情况,向他们进行法制宣传,希望他们配合协助法院查找二被执行人,但毫无进展。

申请执行人全家因为顶梁柱张某林的死亡,失去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非常艰难。 

   虽然两名被执行人“人间蒸发”,但麻城法院的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执行监控,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通过各种途径收集被执行人的信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他们打听到被执行人张某安的儿子要订亲,那么张某安很可能要“露面”了。

      麻城市法院执行法官放弃“五一”休假,从5月2日14点起,由分管执行副院长李正辉、执行局长陶孝东带领执行干警王凯、江波到麻城市火车站蹲守,对从广州下来的每趟列车上的人员进行核查,一直蹲守到5月3日凌晨3点,没看见被执行人的身影。

      难道他儿子订亲这大的事,他都不回来?执行人员心中犯起疑团,根据麻城的习俗,应该不可能。执行人员重振精神,继续通过各种途径打听被执行人张某安消息。获悉张某安5月4日上午要到麻城市步行街购买礼物。分管院长李正辉迅速安排执行干警王凯、江波、杨琦、李志安“潜伏”到麻城市步行街两头路口。张某安做梦也想不到,刚踏进步行街,执行法官就出现在他面前,他依旧抵赖顽抗,执行人员果断将其依法拘留。

      在执行法官认真负责执行的精神和法律的威严震慑下,被执行人张某安的家属,想方设法筹集资金6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展开对另一被执行人程某明的执行工作。通过银行查询,无程某明开户的信息。执行法官经多次到程某明所在的麻城市阎河镇某村和该镇派出所调查核实,查出程某明还有一个极少使用的名字叫程某贵。根据调查核实的身份信息,执行法官在银行查到以程某贵开户的银行存款,于是将本案下欠案款全部执行到位,该案终于执结。

      当执行法官将全部的案款交到申请人胡某的手中时,泪水模糊了她的双眼,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自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清理活动以来,麻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各种执行案件做了详细分类,并制定具体的执行措施,通过曝光执行、悬赏执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了107件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胡某送锦旗到麻城市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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