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工商局三大举措积极创建“文明诚信市场”

18.11.2014  13:34
 

为倡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经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黄石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在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中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近年来,黄石共有61个次的商品交易市场被认定为“黄石市文明诚信市场”,20个市场被授予“湖北省文明诚信市场”荣誉称号;1个市场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为“文明诚信示范市场”荣誉称号。

一、广泛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氛围。 该局充分借助电视、报纸、广播、显示屏等媒体通过在市场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张贴诚信经营宣传画等形式,积极营造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的良好氛围。 一是 向全市各类商品市场开办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黄石市文明诚信市场”评定工作的通知》,积极宣传创建文明诚信市场的重大意义、具体举措、典型经验等,扩大活动知晓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二是 主动上门服务。各工商所根据辖区市场情况,采取上门宣传、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意义,让市场开办单位主动把文明诚信市场创建与市场经营管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创建。 三是 选择部分获得文明诚信示范市场,通过加大正面宣传,让市场开办单位现身说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市场参与到文明诚信市场的创建活动中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 该局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成立由市工商局和市文明办组成的创建和评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诚信市场创建和评定的日常和组织协调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湖北省文明诚信市场”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周密部署和安排了全市的创建工作。同时,结合黄石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积极向政府争取,加大了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市场的基础设施、消防设施、服务设施等进一步完善。今年,该局还大力强化在大型集贸市场设置“公平秤”工作力度,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有效提高了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的意识,进而提升市场的诚信度。

三、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定质量。一是 严格评定程序。申报市场必须符合文明诚信市场推荐条件,方可参加申报。凡自愿参加文明诚信市场申报的市场,要按照申报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辖区县(市、区)工商部门、文明办提出申请,辖区工商部门、文明办依照文明诚信市场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推荐到市文明诚信市场评定领导小组,再由评定小组进行审核。 二是 强化实地审查。市评定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明诚信市场评定办法的六大标准,对申报的商品交易市场进行实地检查评分,对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硬件设施情况、开办者管理情况、市场内经营者行为规范、信用建设情况、消费维权机制等内容进行实地审查,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同时,随机抽样调查部分消费者的意见,以及消防、综治委等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评定对象。 三是 公示征求意见。经实地检查验收确定的评定对象,通过“黄石红盾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布投诉电话、投诉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的监督。今年,经过各级严格审查、推荐及考核验收,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黄石商场等7家市场被授予2012—2013年度“黄石市文明诚信市场”称号;在此基础上,东方装饰城等4家优秀市场被推荐参加了省第五届“湖北省文明诚信市场”的评选活动。

(黄石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