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权监管力度
7月17日,襄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深入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兆民在会上提出,当前,要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创新审批运行方式,加强行政审批权监管。
王兆民强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须重点在五个字上下功夫。“减”,继续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精简,进一步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放”,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就近实施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级政府组织实施;“转”,凡是社会组织能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国务院、省政府转给市场和社会的事项,任何一级政府不得截留;“改”,就是要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放宽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整合归并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要大力清理规范前置和互为前置审批,分级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即:建立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建立监管清单,做到“法有定规须有为”。王兆民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和最新职能调整,重新梳理部门行政职权,明确界定行政职责与权力边界,向社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最新要求,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明确界定市场准入规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事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社会主体自行决定;推动政府部门转变管理方式,制定政府职能部门各种审批后续监管措施,明确政府监管范围和标准,切实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襄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