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三严三实”表率 依法执行代表职务
各级人大代表作为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依法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党员身份的人大代表更要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带头者。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广泛涉猎经济、文化等知识领域,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性质、规律和特点,切实履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创新完善履职形式,成为履职为民的行家里手。各级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下一级人大)依法选举产生,是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定代言人。权由民所赋,必须权为民所用,要善于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进言献策、为民代言,切不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法律赋予代表执行职务保障权利,诸如言论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不是代表违法违纪的“护身符”和“保护伞”。人大代表作为法定政治人物和特别公众人物,更应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把权力关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笼子里。
各级人大代表担负着监督和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更应以严和实的要求模范地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无论是执行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都要尽职尽责,密切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地气广泛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切实履行代表义务,切实尽职尽责。要“勤勉尽责”实实在在做事;要“清正廉洁”清清白白做人。
严和实需要一件一件事情、一点一点修为积累。各级人大代表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多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做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引路人,要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田玉峰)
责任编辑: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