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倒塌房屋1.83万间 省住建厅深入一线督导防汛救灾工作
7月5日,记者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截至7月4日,全厅派出20个工作组共63人,赶赴防汛救灾工作一线督促指导,聚焦“转、停、供、排”,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一是“转”。聚焦城乡危房避险转移。从6月30日至7月4日17:00,各地因洪涝灾害倒塌房屋1.83万间、7914户;严重损坏房屋2.19万间、7220户;一般损坏房屋1.55万间、9393户。各工作组深入全省灾情严重的地区,督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在中小学集中安置或投亲靠友等方式,转移安置居住在土坯房、未改造危房、行洪道上违建房、沿山脚所建民房等风险较大的住房中的群众逾26万人;加强城市老旧危楼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领导和人员,加强巡查监控,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险情。
二是“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对在建工程工地实施停工排查,暂停危险作业,防止深基坑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发生。强化施工现场建筑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建筑起重机械带病运转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垮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条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据统计,全省住建部门共排查深基坑、起重设备、工地临时设施等部位和临江、临湖工地5413处,排除安全隐患1100余处,停止施工作业2223处。
三是“供”。保障供水供气安全。督促各地强化城镇供水厂、站和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加气站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供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城镇供水厂水质检测要求和标准,汛期期间,提高检测频次。着力提高抢修能力,配备24小时抢修人员,保证抢修机具完好,设备物资充足。据初步了解,供水受到影响的蕲春、洪湖、天门、团风、红安、麻城、罗田、英山、蕲春、黄梅、随州、钟祥、孝昌、潜江等市县,均已恢复正常供水。供气受到影响的监利、团风、红安、钟祥等市县,除团风的一个站点外,其它已正常供气。
四是“排”。加强城市排渍防涝应对工作。督促各地开展城市排渍防涝设施运行排查,做好排水管网清疏工作,对具有排涝功能的河道进行整治、疏浚,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加强井盖管理,加装安全防护措施。强化易涝点整治,对降雨时易发生快速汇流的重点部位、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定除涝方案,切实消除内涝“黑点”。据初步统计,近日连续大雨,全省损毁城市桥梁30座,武汉、黄冈、孝感等48个城市(县城)发生内涝渍水点780多个,经抢排基本消除。
省住建厅党组要求,各工作组要深入城市背街小巷、乡村和受灾群众中去,全面细致了解受灾情况,收集汇总基层单位和群众的诉求和建议,灾情不减,队伍不撤。不仅要同灾情作斗争,还要在抗灾一线锻炼和教育广大干部,总结分析住建领域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制定综合性、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李雪莹、张明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