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勇任武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9.01.2015  14:48

  2015年1月29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万勇为武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卢国强、张河洁、郑永新,刘金萍、张建华、曹衡生、芦新建、龚传忠、王观松、刘必金、杨国霞、雷腾芳因达到任职年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程忠平因工作需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长江网记者 李赢 通讯员 吕有明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