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投资600万元新建市政消火栓978具

16.12.2014  12:54

今年以来,黄冈支队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争取市政府重视、多部门配合,采取科学规划、稳步建设、有效管理的方式,完成600万元投资新建市政消火栓978具。

一是政府重视筹建设。年初,支队就全市消火栓建设情况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市长陈安丽批示:消火栓是救命栓,全市要在今年内补齐历史欠账,市自来水公司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市财政、城投公司尽快落实相关建设经费。市政府5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并列为市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督办。副市长张社教2次带领住建、城投、自来水公司、消防等部门调研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3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快建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的意见》,将消火栓规划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区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一步到位。

二是科学规划定位置。支队会同住建、规划部门结合城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规划消防水源、供水管道型式、压力、消火栓数量、安装位置;深入12个县市区城区街道、130个乡镇实地测算数量布置安装点,制作消火栓安装分布图142张。城投、自来水公司铺设管道安装消火栓有标准可依、有图可据。

三是专项督办抓落实。政府督查室将全年应建任务按月份分解量化,每月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进展情况,跟踪督办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落实和安装进度。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刚3次带队现场督办建设工作,多次约谈南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强调建设进度。实现了道路建设、水管铺设、消火栓安装同步进行。

四是明确职责强管理。市政府出台意见明确住建部门负责建设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将市政消火栓纳入城市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供水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标准,铺设供水管线、建设市政消火栓并做好维护保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火栓布点及编号、建档、验收等工作。全市建立了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的常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