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获2000万元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资金奖励

13.05.2019  15:20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我省多项改革成效明显获督查激励。其中京山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获评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在2019年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可享有2000万元激励支持。

京山市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建管机制。包括城乡规划全辐射、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农村“厕所革命”全铺开、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全利用、村容村貌全提升。先后获得了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国100个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县等荣誉称号。综合考察2018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管理水平、资金投入水平、整治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京山市获批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获得的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