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案例入选“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及“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案例”情况通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走出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多元解纷入选“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
“走出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多元解纷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以来,咸宁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部署和省法院工作要求,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推动参与建成7个人民调解中心综合体,实现咸宁全域高标准全覆盖。自2019年11月启用运行,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各人民调解中心共接待咨询群众38752人次,受理案件16731件,结案16173件,调解案件结案率96.7%。咸宁中院一站式建设项目获评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十大创新案例、湖北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并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
一、向外借力,搭建多元解纷平台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强化政治保障。咸宁中院找准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中的引领者、推动者和保障者角色定位,其关于“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统筹、部门主导、司法(局)管理、法院对接”多元化解大格局思路,得到咸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共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咸宁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方案》,市政府将调解中心建设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建设;湖北高院主要领导多次到咸宁调研,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给予建设指导、信息化经费支持。
二是整合解纷资源,打造调解“超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14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仲裁、公证、裁判等机构集中办公;市中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有7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60多名专业人才库,并将全市44个调委会和55名专职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常态长效。所辖6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全部启用运行,建筑面积8716平方米;建成乡镇人民调解中心46个,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室71个;两级法院入驻“调裁一体化”团队8个,派驻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52人;推动市委、市政府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纳入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考核内容,设立每年1000万元调解奖补基金,并按季度发放。
二、内挖潜力,推进诉调实质对接
一是实施诉前分流。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立案识别分流标准(试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系列制度,明确诉调对接的案件类型、责任部门、责任人员,配备程序分流员,确保案件分流精准高效。2021年,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7475件。
二是加强先行调解。制定先行调解相关规定,建立无争议事实确认制度,明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等十类案件先行调解,对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进行书面确认,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
三是进行简案快审。对于委托、委派到人民调解中心的案件,或调或判均在调解中心办理,调解不成则由速裁团队一站式审理;制定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五类案件裁判指引和八类小额诉讼案件简化文书样式。2021年,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12027件。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两级法院派驻人民调解中心法官工作室先后提供个案指导300余件次;制定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民法典》、调解技巧、司法确认等组织专项培训21场;就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多发案件在人民调解中心科技法庭开庭43次,为人民调解员作现场观摩培训。
三、多点发力,拓展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围绕“稳”字,推进涉疫纠纷化解。建立涉疫合同履行等纠纷案件预警机制;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开展“法院+工会”“法院+保险”诉调对接工作;开辟复工复产案件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共渡难关。
二是围绕“优”字,服务营商环境建设。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推动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进驻调解中心;联合咸宁市税务局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破产案件税收共治协作机制。
三是围绕“和”字,打造家事审判品牌。联合市妇联、市司法局成立“宁和”三八红旗手工作室;与妇联、民政部门及基层组织联动化解涉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案件;与妇联、民政共同形成《农民工付出的幸福代价及其衍生的社会问题研究》调研报告;牵头邀请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等单位,共同举办咸宁市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讨会,联合9家单位发出《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和谐幸福平安家庭》倡议书。
四是围绕“化”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年”,依托基层人民法庭,促进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通山县法院依托“三治两无”平安示范村建设,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形成一村一律师、一法官的“3+X”工作机制;通城县法院打造“续辉律师工作室”,推进涉诉信访、重大敏感案件与法律援助深度融合;赤壁市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警庭调解室”,联合调处辖区内矛盾纠纷。
来源:咸宁中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许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