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图/简历)

04.01.2017  19:33

  中新社武汉1月3日电 (记者 徐金波)湖北省武汉市3日下午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了武汉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任职决定:经中央批准,陈一新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和武汉市委书记。

  当天的会议由中共武汉市委副书记、市长万勇主持,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于绍良宣布决定。中共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大会并发表讲话。

  刚刚履新的陈一新说,武汉在湖北省、中部地区乃至全国,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同时,武汉也是个能干事业、能干成大事的地方。

  他强调,“中央决定我到武汉履职,我深知这副担子沉甸甸的份量。我有决心有信心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市委的集体智慧,依靠市级各套班子的密切配合,依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团结奋斗,努力谱写武汉发展的新篇章”。

  官方公布简历显示,出生于1959年的陈一新系浙江泰顺人。1976年7月至1978年10月,在浙江省云和县张村公社张村大队任知青,此后进入丽水师范专科学校物理科物理专业学习。

  1981年,他从学校毕业后先后在该校、浙江省丽水地委办公室、浙江省委办公厅等单位工作。2003年7月起,担任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2011年底至2014年底,先后担任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温州市委书记。2014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2015年11月,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任专职副主任。

  2016年11月8日,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暨湖北省委中心组2016年第八次集中学习在武汉举行,陈一新作为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改革办专职副主任前来宣讲报告。(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