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批干部公示、任免 涉宜昌、襄阳、恩施等地
湖北一批干部公示、任免,涉宜昌、襄阳、鄂州、荆门、恩施等地。
湖北公示、任免一批干部
宜昌
关于谭家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府任〔20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任命谭家军同志为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任命叶竟涛同志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李峰同志为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宜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主任;
任命尹斌同志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泽旭同志为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任命彭承勇同志为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唐云伟同志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命李本华同志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命王悦同志为宜昌市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向红云同志宜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向常友同志宜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宜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主任职务;
免去岳中镜同志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中华同志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世旭同志宜昌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樊启贵同志宜昌市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明来同志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襄阳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2月28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诗辞去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龙小红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决定
(2018年2月28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任命龙小红为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2月28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张钻、薄江华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简乐伟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任命吴方春、宁万琳、李其全为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免去赵发友的襄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肖勇,男,汉族,湖北随州人,1966年8月生,在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宜城市委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宜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襄樊市房产管理局(房改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襄樊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襄阳市城乡规划局(市测绘局)党组书记、局长,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襄阳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现任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拟任襄阳东津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厅长级)。
武保健,男,汉族,河北平山人,1955年2月生,在职大专学历,1971年6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曾任襄樊市歌舞剧团副团长,民进襄樊市委主委,襄樊市文体(文物)局副局长,襄阳(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襄阳市政协副主席、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市版权局)副局长,襄阳市政协副主席。 拟晋升为襄阳市一级巡视员。
公示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430071;举报电话:027-12380;短信举报号码:15102712380;举报网站:http://www.hb1238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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