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一张清单”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01.12.2017  09:09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清理文件工作要求,黄冈市人民政府在上一轮三批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启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1996年建市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经过部门自清、法制办审核、协调沟通、反复论证的基础之上,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于11月17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并通过。11月23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对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目录,决定2016年12月31日之前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除该决定宣布继续有效和重新修订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自该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废止。同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单制度,每两年集中清理一次并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