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小院见证抗日烽火中的税收
涉县位于晋冀豫三省交界,太行边陲,清漳河畔,退有太行屏障,进有冀南平原,战略地位重要,十分便于建立敌后抗日根据地,开展游击战争。该县群众基础较好,是较早建立党组织、较早获得解放的完整县,是太行抗日根据地的腹心地,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首府县。
从1940年6月起,八路军129师司令部、政治部、中央北方局就驻扎于此。为筹集抗战经费,保护根据地经济,打破敌人封锁,1941年1月8日,冀太联办税务总局成立,统一领导太行、太岳、冀南根据地的税收工作。次第成立晋冀鲁豫边区税务总局。1942年8月7日,工商管理总局、税务总局、贸易局合并后称工商管理总局。1944年9月15日,工商管理总局与冀南银行合并办公,称银行工商总局,加强了边区商业贸易、税收征管、对敌经济斗争的统一领导。直到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2月迁往武安县,整套机构有6年时间在涉县索堡镇办公,与边区政府相距4公里,与八路军总部、中共北方局同在漳河沿岸。
办公院落约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边区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交通总局和贸易局合用办公。边区税务总局设秘书室、税务行政科、稽征科和总务科,人员13人~21人不等。当时征收的主要税种有:合理负担(抗日救国公粮、统一累进税、农业所得税)、田房契税、烟产税和出入境货物税。其中合理负担和田房契税由财政部门征收,税务机关主要征收烟产税收,并在接敌区的重要集镇设置税卡,征收出入境货物税,发放查验单、凭运单。由此可见办公之狭窄,任务之繁重。
就是在这个小院,相关机构发布了许多重要的财经税收政令,组织召开了10次全区重要的财经税务会议。1940年~1945年间,太行区共征税1.34亿元(冀南钞),保证了军需民用,支持了抗战取得胜利。
就是这个山村小院,孕育了新中国的税收事业。1948年8月8日,以晋冀鲁豫中央局为基础,晋冀鲁豫与晋察冀边区政府合并成立华北人民政府。10月10日,两税务局合并建立华北税务总局。1949年2月22日,华北税务总局迁址北平南兵马司一号。1949年11月28日,政务院复函财政部,指示以华北税务总局为基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