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三机制一加强”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
今年以来,咸宁市工商局积极探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在“精准化监管”上着力,通过建立健全商品抽检、数据分析、问题处理三大机制和加强监管整治,全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大幅提高。截止目前,开展对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商品进行“靶向式”抽检130个多个批次,对41个商品不合格检测报告送达到当事人,并按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一是优化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机制。强化抽检计划、后处理统筹管理,制发全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全年组织抽检商品不少于700个批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靶向分析,强化对涉及国计民生和消费安全的重点商品的“靶向式”抽检,突出重点品种,加大专项委托抽检和整治力度,完善委托抽检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各县、市(区)工商局抽检积极性。加强抽检领域探索,延伸抽检商品品种覆盖面。
二是完善商品质量抽检数据分析机制。依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全面归集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和数据,对抽检数据进行日常动态分析、专项分析、风险分析和年度综合分析,探寻商品质量抽检规律,提升商品质量监管能力。
三是探索商品质量问题风险研判和后处理机制。落实《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规范抽检行为、不合格商品案件移交、查处和结果公布,依法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后处理措施。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整治。在做好商品和服务经营者日常随机抽查监管的同时,加强重点领域整治。以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服装纺织品等群众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集中整治商品质量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生活性服务领域的规范和监管,加大对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售后“三包”、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方面消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开展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和消费侵权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