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四项举措推进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05.06.2015  18:23

5月8日,黄石市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意见》,全市上下出实招、办实事,以创新有为的精神,推进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

一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 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培育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共20家,其中示范机关3家、示范企业3家、示范社区6家、示范乡镇3家、示范学校2家、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家、示范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3家;大冶市在少数民族人员相对较多的社区、街道、乡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比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发区对辖区内各企业、学校、社区(村)发放民族团结宣传册500份,宣传民族政策,强化民族团结意识。

二是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设。 市级层面已经向市编委送呈成立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报告,争取上级领导和部门积极支持;各县(市)区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其中:大冶市建立两个少数民族服务站,为辖区少数民族群众在医疗、就业、入学等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引导他们通过合法渠道和途径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阳新县积极筹备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经落实中心用地;黄石港区在城区成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在片区成立少数民族服务站、在社区成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开发区依托社区,推进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民族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 会同市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把民族工作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大冶市在大冶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投入资金40万元建设该市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平台,将辖区少数民族人员的数据信息全部录入网格化系统,系统与大冶市网格中心、乡镇和村(社区)网格平台相连,形成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在大冶市推进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向全市各县、区全面推开。

  四是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 经黄石市委常委会和黄石市编委会研究,同意黄石市民宗局民族宗教科分设为民族科和宗教科,增加行政编制3个,通过采取雇员制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市民宗局工作力量。核定市民宗局领导职数为1正2副,在原来领导职数基础上增加了1名副县职。大冶市已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增加3个事业编制,网格员1名。黄石港区召开区委民族工作会议,增加1名工作人员,增加5万元民族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