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开通湖北法院“院长信箱”栏目

16.12.2014  18:32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全省法院院长处理信访案件作用,湖北高院已于近期开通湖北法院“院长信箱”栏目,目前已收到网民留言40余条。为规范该栏目运转及管理,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湖北高院出台《湖北法院“院长信箱”栏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全省试行。

          湖北法院“院长信箱”栏目系一个网民可以与全省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直接“对话”的新平台,与最高法院“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湖北平台形成互通,形成湖北三级法院网络信访整体联动机制,对网民留言逐一建档、跟踪管理,切实帮助当事人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

          《湖北法院“院长信箱”栏目管理办法(试行)》共三章十二条,从栏目宗旨及目的、办理原则及要求、主管及责任单位、任务及办理流程、考评机制及奖惩办法等方面予以规范。确立了栏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网上受理、网下处理、网上回复”的办理原则和流程。湖北高院信访工作处是栏目主管单位,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及其信访部门是栏目责任部门和具体承办单位,全省各中、基层法院信息管理部门是栏目协助单位。该栏目为全省各中、基层法院院长设立专用账号,由栏目后台统一管理、分散执行,并要求各级法院指派专人作为栏目管理员,协助院长回复、处理、协调、交转、督办网民留言及省法院交转的留言。该栏目实行限时回复制,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及诉求,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结果;信访诉求较为复杂的,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进展,并及时更新办理进度。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