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炸弹”让人忧 该拿这个安全隐患怎么办?
外墙上密集悬挂着空调外机。
武汉晚报讯 文/本报记者邵澜 明凌翔 陈嫣然 图/本报记者杨少昆
昨天,本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刊发的报道《小心悬在头顶上的“高空炸弹”》,引起读者和网友的强烈反响,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几乎被打爆,官方微博被网友热转。很多来电者称,他们对照这篇报道第一次查看了自己家里的空调外机支架,感到这种隐患的确让人提心吊胆,却又苦于不知道该找谁来更换。
读者田国汉先生呼吁,希望这件事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消除头顶上的“高空炸弹”。他还建议,不妨由房屋的主管部门牵头,让开发商、物业等负责加固、更新支架,消除隐患。
一场大风,
“吹”掉空调外机
南湖中央花园松涛苑22栋5楼的户主魏娟就遇到过一件揪心事。
“前些日子半夜刮了一场大风,曾听到一声巨响。早上起来,听到楼下的住户在大声嚷嚷,我一看,原来是我们家的空调外机不知怎么从5楼掉下去了,把停在一楼的电瓶车砸坏了。”
魏娟昨天说,幸好是半夜,如果是白天,居民都在户外活动,麻烦就大了!
1999年,魏女士就搬到了现在的房子里,空调一直没有更换,更没有更换支架,“也不知道要更换,当时安装空调的师傅也没说这个啊,所以我们都不知道,直到出了事才吓一跳。好在一楼的邻居也是熟人,没有过多纠缠,赔偿了电瓶车损失,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每年租空调,
从来没管过支架
在武汉三镇的老旧小区里,“超期服役”的空调外机支架屡见不鲜。
住在武昌区八一路珞涵屯小区1栋1单元601的租户吴祎说,她在这里已住了3年,每到夏天,她都会去附近的家电维修门店租空调。每次安装空调都看得她提心吊胆,因为空调支架已经锈蚀严重,部分螺丝还出现了松动。安装人员稍微用力,支架就会晃动。但每次安装和拆卸后,她也没有再多管,来年还是继续将就着使用。
市民王靖说,他家的空调是12年前安装的,安装的时候没有任何人提醒他空调外机支架有使用寿命,他自己也没有留意支架的安全状况。
在珞涵屯小区8栋2单元,武汉晚报记者站在楼下数了数,6层楼高的房子共有12户居民,其中8户居民的空调外机全部悬置在外,仅有一户安装在防盗网内,其余7户的空调外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楼下便是居民经常出入的地方,两个小孩正在地上打弹珠。
注意安全死角,
“这个醒提得太及时了”
不少读者昨天还纷纷给本报热线留言,讲述这种“不稳当”的生活。
家住武昌区大东门的杨秀娟说:“报道让我和家人注意到了一个平时极其容易疏忽的安全死角。家里使用的空调已经超过8年了,平时外机加氟和清理时,根本没有注意到锈蚀严重的支架,更没想到安全隐患的严重后果,这个醒提得太及时了。”
家住江汉区前进四路的鲍立兵说:“我从事的就是空调维修和户外广告灯安装工作,在维修中经常碰到锈蚀严重的空调外机支架,但绝大多数业主都没有注意,更没有主动要求更换。我建议,行业内要形成一个户外安装规范,凡是承重受力的支架都要用不锈钢螺钉,虽然每个螺钉成本多出两三毛钱,却能彻底解决隐患问题。”
家住汉阳区郭茨口的吴文发说:“我看到晚报的报道后,第一时间就回家去检查家里的空调外机支架,发现墙面接口处的螺钉上有大量锈屑,感觉特别不安全,打算今天之内把支架的螺钉全部换掉,消除隐患。”
家住武昌中南三路的田国汉说:“关于空调支架,晚报报道得非常及时。目前我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我家住3楼,空调使用已有14年了,之前多次找空调师傅帮忙更换,可维修人员认为2楼以上不方便搭脚手架,高空作业又比较危险,都不愿意更换。”
家住武昌区橡树湾小区的陈丹桂说:“现在的新楼盘都有空调外机的预留位,这样一来就没有坠落的隐患,但是我的旧房子出租给了别人,租户几年前自己在房子里安装了空调。我担心,租户安装的空调支架质量不好,万一出了问题,事故责任该如何界定?”
“细思恐极”,
网友寻找“拆弹专家”
昨天一早,本报官方微博转发了《小心悬在头顶上的“高空炸弹”》的报道后,引来网友惊呼“细思恐极”,许多网友跟帖,讲述了自己小区的空调支架方面的问题,希望找到“拆弹专家”,帮忙排除安全隐患。
微博网友“@白马啸西风”告诉武汉晚报记者,他以前住在硚口区天顺园,是个比较老的小区,曾亲眼看到7楼的一个铁架子脱落,把停在楼下的车给砸了,幸好车里没人,但车顶和玻璃都给砸坏了。“我现在搬新家住到19楼,室内都装修好了,可能就是那次事故的阴影,对于空调外机装在哪里一直犹豫不决。”他解释,房子临街,楼下就是大马路,空调挂在外头有掉下去的风险,实在不放心。可是,如果装在楼道里,进进出出都要从空调下经过,热气排到楼道里,还会影响邻里关系,实在进退两难。
网友“@卫未未”留言反问:“在空调普及的现代社会,建筑物设计的时候为什么不给空调外机预留位置?仅靠三角架挂在外墙的安装方式,究竟要持续多久?”对此,熟悉建筑行业的网友“@大龙猫大哥哥”表示,现在的新小区外墙都设计了空调机位,只不过没有硬性规定,还是有不少人随意把空调用支架安装在外墙上。也有可能是一家要装好几台空调,机位不够用。这都需要由开发商或者物业强制提出要求才能规范安装。
“高空炸弹”惹祸,
房主大多难辞其咎
如果空调外机因支架松动坠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到底该由谁负责呢?
昨天,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刘生林解释,《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空调外机支架的所有权与空调一样都归房主所有,房主对自己所有的空调外机支架应承担日常的监管和维护责任。
他认为,目前发生的空调外机坠落伤人大致可分成三类情况:第一类是房主在购买安装空调后,因支架超出使用年限而出现的意外,房主全责。第二类是当空调外机的支架没有超出使用年限而发生意外时,受害人依旧可以向房主追责。此时,房主可以根据当时购买空调的销售合同条款进行维权,如果商家或者厂家提供的支架存在质量瑕疵,或在安装时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房主即可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向厂家或安装公司追偿。第三类则有些复杂,若伤人的空调外机由租客安装,受害人依然可向房主提出索赔。此时,房主需提供空调非本人安装的证据,但并不能完全免责,因为房子归房主所有,日常安全维护和监管依旧由房主负责。
为此,刘生林建议,为了避免悲剧发生,房主在定期给空调加氟和进行日常维修时,一定要多留意空调支架和膨胀螺丝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就应及时修护。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