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十三五”期间将建成3570万亩

24.03.2017  11:47
          3月23日,记者从湖北深化结构性供给侧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0年,湖北将建成357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
  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能海介绍,“十二五”期间湖北已建成2213万亩高标准农田,“十三五”还要建1357万亩。2016年,全省47个粮食主产县(市、区)整合项目资金66亿元,引进社会资金11.3亿元,建设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34.7万亩。从今年开始,全省每年要新建高标准农田300万亩以上,补建550万亩以上,各粮食生产县(市、区)至少要建成一个连片规模2万亩以上的示范区。
  为确保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如期完成,农业部门牵头编制了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规范《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择优遴选17个县市开展水稻、小麦、马铃薯、油菜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同时,强化了农业物联网、农业机械、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等先进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的推广应用,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大力推进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与科学施肥、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等农业科技应用,让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在高标准农田“开花结果”。(刘曲)
  扩展阅读: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
  由国土部和农业部牵头制定、2014年6月25日正式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国家标准明确界定: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现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至少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的配套建设和监测管护。
  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哪些要求?
  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应把握好“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耕地质量与高标准农田基础工程同步建设。二是坚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规划。三是坚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模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四是坚持田间监测体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