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更注重细节考核
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更注重细节考核
昨从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驾考新标准将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将更加突出对考试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的考核,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武汉交警昨表示,驾考新规总体难度无明显变化。新标准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学员不必对新标准抱有畏惧心理,也不必赶在新标准施行前完成考试,按要求练车、沉着应考。
考试成绩实时上传
新标准要求,汽车类科目二考试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驾驶人考试管理水平。
新标准还要求考场规范设置项目标志名称,科学设置标志标线,进一步完善音视频监控等考试监管设备,并增加音视频查询回访、考试车辆轨迹记录存储等功能。同时,通过考试监管系统,严格落实考试随机分配、抽查考试音视频、考试成绩实时上传等要求,确保考试过程规范透明。 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鹏 吴创
“安全文明意识”成考核重点
交管部门表示,新标准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试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部分考试项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调整,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也更加突出实用性;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通过调整操作和扣分要求,更加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考完科目一,
可申请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
新标准将小型汽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调整为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对大型汽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对大型汽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新标准还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等便利措施。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员可以申请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全过程,减少往返,方便学员考试领证。
为更好地服务驾考学员的驾考需要,武汉车管所对当前驾考预约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决定在9月23日、27日、28日增加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划共计47场次,方便已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技能驾驶训练的群众预约考试。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参考时间,及时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
一、理论考试
1、内容: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从科目一调整到科目四。
2、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行驶知识”两部分的考题比例。
3、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被单独列出。
4、新增: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
二、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
5、倒库、侧停增加时间限制。倒车入库限时210秒,侧方停车限时90秒,超时不合格。
6、调整了中途停车的判定标准。中途停车由原来的停车就判和直接不合格,改为“停车超过2秒”才判和每次只扣5分。特别强调的是,曲线行驶项目不允许中停,中停将判为不合格。
7、坡道停车增加手刹。坡道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刹,否则扣10分。
8、坡道停车位置更严格。新办法车身距边线超过50厘米判定不合格,30厘米至50厘米扣10分。
9、侧方停车增加要求。侧方停车增加对“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要求,每次扣10分。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10、小车取消夜间考试。小车全部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11、增加回头观察。多处增加“回头观察”的动作要求,包括: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前变道、超车后回原车道。
12、严判打转向灯。起步、转向、变道、超车、掉头等处的转向灯操作要求,以往不适用或不够3秒的都是扣10分,新办法全部改为了不合格。
13、停车位置更严。靠边停车时,车身距离右侧边线距离,30厘米至50厘米扣10分,超过50厘米出面不合格。
14、路口要求礼让。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提前采取制动措施,否则不合格。
考试内容和评判上的主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