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部分餐饮最低消费换“新衣” 改为建议消费价

05.11.2014  12:57

  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否则,最高可罚3万元。

  昨日是该办法实施第4天,记者走访江城餐饮市场发现,仍有少部分餐饮酒店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只不过换了“新衣”,以“建议消费价”变相收取。

  昨日下午,记者以顾客身份预定汉街俏立方餐厅包房,服务员介绍,10人间包房最低消费800元。对于禁止收取最低消费的办法,服务员表示不知情。位于汉街的稻香餐厅虽然在办法实施后取消了包房最低消费,不过,却推出了令人费解的包房“建议消费价”,具体为3楼包房建议消费1500元,4楼包房建议消费2000元。

  “如果消费不满1500元或2000元呢?”“正常消费都会达到建议消费金额。”服务员兜起圈子。同样,位于汉口解放大道的武汉新世界酒店也暂停了1888元的最低消费,推出10人包房建议消费1500元。服务员声称,一般情况下,消费金额都会超过1500元。在台北路一家私人会所,明确提出收取200元封顶的酒水服务费。

  业内人士称,所谓酒水服务费、建议消费价等只是给最低消费换了“新衣”,是变相收取最低消费。

  不过,像太子、湖锦、艳阳天、小蓝鲸等大众连锁餐饮企业都已取消了最低消费。而俏江南、国锦轩、雄楚国际大酒店等一些高端餐饮和星级酒店,虽然没有最低消费,但收取10%—15%的服务费,有的还强制收取15%的茶水费。

  记者随机采访了数十位市民,绝大部分人都遭遇过最低消费,对此十分反感。省商务厅相关人士表示,之前虽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餐饮酒店严禁设最低消费,但此次首次对最低消费提出了处罚标准。商务部门将会同物价、工商等相关单位商定具体细则,以便市场执法。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