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教育厅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 创建工作的通知
鄂食药监文〔2015〕8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发挥示范创建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新要求和全省餐饮示范创建工作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决定整合学校餐饮示范创建内容和形式,从2015年开始,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放心食堂”等“四个创建”活动(鄂教财〔2009〕3号)基础上,深入开展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心食堂”创建范围
“放心食堂”创建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大、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
二、“放心食堂”创建标准
“放心食堂”为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量化分级为A级的学校食堂。
1.责任明确。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明确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召开食堂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食堂从业人员定岗、定责、定人,责任明确、职责清晰。
2.制度健全。建立规范、完整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制度落实机制。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学校食堂经营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进入,学校不得虚高托管经营价格。食品原料及相关用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执行良好,且具可溯源性。
3.布局合理。学校食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及设施设备等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食品处理区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4.行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验收、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贮存等加工操作均有明确详细的规定要求,且执行良好。从业人员统一着装,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台账清晰。食堂整洁明亮,周边环境卫生。
5.诚信守法。学校食堂的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及学校食堂“五员”制度建设公示牌,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持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学生和学生家长对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90%以上。投诉渠道畅通并能及时受理和反馈处理意见。
6.创新管理。积极采用“五常法”、“六T法”和“色标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能建立运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食堂原料采购、食用、库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电子台账系统;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建设;能做好原材料成本公示,一周食谱及价格公示;能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其它创新管理项目。
三、“放心食堂”评定程序
创建工作坚持自愿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采取学校申报、初审推荐、复核验收、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从2015年开始,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评定。
1.学校申报。凡经自查符合创建标准的学校,按“属地监管”原则,自愿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信息汇总后上报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2.初审推荐。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提出联合推荐意见,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推荐名单分别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
3.复核验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对市(州)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份组织进行联合现场验收。
4.公示表彰。对现场验收合格的学校食堂,分别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质疑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在次年1月份进行联合表彰,授予学校当年度省级“放心食堂”奖牌,并在全省予以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谋划,加强领导。深入开展“放心食堂”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放心食堂”的创建标准进行补充细化,科学制定创建方案,精心组织、层层推进。同时要将创建工作同食堂量化等级提升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创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指导,齐抓共建。“放心食堂”创建过程中,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建,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督促学校以及餐饮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和软件的规范与管理,规范学校食堂布局流程,促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放心食堂”实行挂牌、摘牌动态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每两年组织专家对省级“放心食堂”进行抽查复核,对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对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取消资格,对复核连续2次荣获“放心食堂”称号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将对学校、餐饮服务企业及食堂负责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注重实效,鼓励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放心食堂”创建的方式方法,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学校食堂建设的更具代表性和示范性,不断推进“放心食堂”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建设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放心食堂”创建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让广大师生和全社会看到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效。
联系人:邓久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余毓明(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27-87111530 8732804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建设现场考评细则
2.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
3.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推荐表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1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建设现场考评细则
项目内容 | 项目标准 |
责任管理
| 单位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量化分级监督信息公示牌,且公示牌上所设内容完整。 (*)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体系,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与监管和主管部门签定责任书。 (*) | |
校长应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自查。 | |
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 | |
制度管理
|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学校食堂原料采购、食用和库存等数据进行全链条监管,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执行良好,且具可溯源性。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监管部门的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和本单位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整改报告等。 | |
建立人员健康管理与教育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内容、记录和成绩等。 | |
建立技能炊事员、卫生监督员、营养指导员、伙食评判员、伙食价格监督员等“五员”管理制度。明确具体人员及职责并公示。 | |
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晨检制度并有记录。从业人员均持有健康合格证。 (*) | |
健全完善食物中毒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 |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将参保情况与日常监管、监督抽验、量化分级挂钩,作为考评依据。 | |
设施布局
| 食堂距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 (*) |
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饪、餐具清洗消毒、备餐、半成品贮存、切配场所。流程布局合理,并能有效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 |
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专间内设有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专用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和冷藏冷冻设施,设备设施运转良好能满足需要,“三防”设施齐全。 (*) | |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应分开使用,且有明显标识。 | |
按“色标管理”对餐饮用具实行“红、绿、蓝、”三色进行区分,分别为动物类食品红色、植物类食品绿色、水产品蓝色,防止在食品加工中引起的生熟交叉污染,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 |
仓库内有足够数量货架,按要求分类存放,货物要离地、墙10公分以上。冷藏冷冻设施及通风、防潮、防鼠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 | |
餐厨废弃物盛放容器采用密闭式或加盖,外观清洁;与有餐厨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餐厨废弃物处理台账记录清晰完整可追溯。 | |
规范操作
| 餐用具清洗消毒有专用水池,消毒设施满足需要,且有明显标识。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 |
水源充足,水质达到卫生标准,有供应开水、热水的设施,供水卫生良好。设有专用洗涮水池,消毒设施,设有足够的供用餐人员使用的洗涤设施。 | |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整洁,操作行为规范。 | |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冷冻冷藏设施满足需要,标识清楚,避免交叉污染。 | |
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领用、专人保管、专账登记、专柜存放等五专规定落实,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 |
无违规制作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或使用亚硝酸盐等行为。 (*) | |
加工间地面、天花板、灶台及加工器具、四周墙面整洁,下水道通畅,无卫生死角、异味。 | |
烹调后的熟食品以及其他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台面10分钟以上时应加盖加罩。 | |
加工后的食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应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 |
每份留样食品至少100克,留样容器要密封标明日期,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记录齐全。 (*) | |
库房内食品、原辅料应分类存放,无杂物和有毒有害的物品。原辅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效期、标签、标识齐全。 | |
社会监督 | 建立学校食堂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群众监督并检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
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食品加工操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通过直观形式或视频传输等方式进行展示;学校量化分级提升计划应纳入目标考核,做到有计划、有方案的稳步实施。 (*) |
说明:带*号项目为关键项,不合格的不参加评选。
附件2:
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问卷
就您对该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的了解,请实事求是地在您认为适合的选项后打勾。
1.谁是你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A.校长□ B.食堂管理员□ C.后勤处长□
2.学校是否成立了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组织?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3.你认为食堂的饭菜是否安全卫生?
A.卫生□ B.一般□ C.不卫生□
4.你觉得食堂的饭菜是否新鲜?
A.很新鲜□ B.偶尔新鲜□ C.不新鲜□
5.你觉得食堂餐用具是否卫生安全?
A.是□ B.还可以□ C.否□
6.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饮食安全教育?
A.进行了□ B.没有□ C.不知道□
7.你认为食堂的卫生情况怎么样?
A.很好□ B.还可以□ C.很差□
8.你认为你的就餐环境怎么样?
A.很好□ B.还可以□ C.很差□
9.你认为食堂服务人员个人卫生如何?
A.干净□ B.比较干净□ C.不干净□
10.对你就餐的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满意吗?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说明:1.本问卷随机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发放100份,进行调查测评;
2. 计分方法:第一题至第十题,回答A的得10分,答B的得7分,答C的得0分。
附件3:
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放心食堂”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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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意见 (联合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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