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中国正努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试点食品安全强制险

30.12.2014  14:12

  日媒称,中国正在努力改变糟糕的食品安全状况,但要让这个经济大国的消费者恢复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据日本《日经亚洲评论》杂志网站12月28日报道,中国减少食品安全丑闻的最重要的举措之一,是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供应商有能力赔偿因产品问题导致的损害。

  中国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已经开始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食品生产商、饭店和经销商,都必须购买这种保险。它们交纳的保费,将用来赔偿消费者因食品污染或有害添加剂受到的健康伤害。

  根据该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每人每事故最高可获25万元的赔偿。保险公司每年最高为一家投保公司赔付的上限为150万元。河北、福建和浙江等省份,也已经开始类似项目的试点。

  报道称,由于食品安全丑闻频发,北京不断发布命令,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今年4月,中国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防止食品企业使用地沟油和违法添加剂,并严厉打击出售过期食品的行为。

  报道说,国务院建议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是为了向食品安全的受害者提供救济。保险有利于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参保企业为了降低保费,将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将对参保企业施压,要求它们加强安全措施,从而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支出。

  但报道认为,仅凭企业层面的这些努力,还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

  今年7月,上海的一家肉类加工公司被曝出售过期牛肉和鸡肉,该市的食品管理部门对这家供应商是否存在系统性违法的行为展开调查。

   新的保险制度,将不把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公司造成的损失纳入保险赔偿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违法企业将接受刑事调查,受害者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因为根据新的保险制度,保险公司不会对这种情况进行赔付。

  报道称,鉴于中国以往的食品安全丑闻都涉及供应商故意违法,这种情况令人担忧。这方面的事例包括,在生猪饲养中违法使用瘦肉精和向婴儿奶粉中添加有毒工业化学物三聚氰胺。

  报道认为,未来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或许可以帮助诚信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但该制度对于减少不道德企业的丑闻,可能没有任何帮助。

2014年7月22日,上海市食药监局查实福喜问题食品5108箱,图为涉事的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

   【延伸阅读】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网购食品将被监管

  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多数委员认为,修订草案在第一稿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回应了社会关切的几个热点问题。

  食品贮存运输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有委员提出,食品贮存、运输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对除食品生产经营者外的企业加强管理,建议在本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在二审稿增加规定,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相关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此外,有委员认为,目前食品网购日渐火爆,有必要将这些经手食品贮存、运输的专业仓储、物流企业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写入食品安全法。有委员提出,修订草案对有关食用农产品的法律适用规定还不够清晰,建议明确。

  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和食用农产品的市场流通,应当遵守本法。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可致拘留。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提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还不可行,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将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严格限定。

  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

  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识。有委员提出,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建议在本法中增加相应规定。

  二审稿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同时规定,未按规定标识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等物品,并处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

  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会被处罚。二审稿明确食品行业协会应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内部奖惩机制,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增加规定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审稿还删去一审稿中有关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事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情况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违法行为加重法律责任。有委员建议,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重法律责任,并采取多种法律手段予以严惩。

  二审稿规定,对明知从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加重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增加规定拘留的处罚。增加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延伸阅读】人保财险发力食品安全责任险

  中新网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陈康亮)在港上市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23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人保财险河南安阳分公司与河南汤阴县人民政府签署河南汤阴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频频出现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食品生产的每个领域。从毒牛奶、速成鸡、地沟油、塑化剂到皮鞋风波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企业监管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所谓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能够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

  人保财险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王玉玲在会上表示,此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食品安全法》精神,借助市场化手段管理是加强食品行业风险管理、保障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一次有益探索,未来将在河南汤阴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

  据了解,作为全国食品工业强县的汤阴县,近年来在取得食品业超常规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其中一条重要路径就是引入保险机制,通过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转移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据介绍,人保财险还积极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合作,在河南省汤阴县试点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食品安全责任险都是企业“自愿投保”,虽然保费不高,但是投保率很低,据不完全统计,投保率尚不足1%,且投保方多为食品出口企业。若食品安全责任险能成为强制保险,那么将发挥巨大的作用。

  王玉玲在会上透露,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保监会将下发《开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工作指导意见》。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征求意见稿》,该险种拟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高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首先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这不仅将对国内的食品安全情况有所改善,还将极大地扩展国内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市场空间。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国食品责任险保费还不足财险保费收入的4%。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食品责任险保费收入就占整个非寿险业务的45%~50%左右。在欧洲发达国家,食品责任险业务通常占非寿险业务的30%左右。日本的食品责任险业务占非寿险业务的25%~30%。中国企业的责任险投保率远远低于国际平均15%的水平。

   【延伸阅读】七个关键词读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罗沙、陈菲)22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这部关乎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法律,在二审修订时有哪些新变化?通过以下七个关键词,可窥一斑。

   【关键词:食品贮存运输】

  二审稿增加规定,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一句话解读】 食品网购日渐火爆,对这些经手食品贮存运输的专业仓储、物流企业,有必要纳入法律监管范围。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

  修订草案二审稿规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的公布和食用农产品的市场流通,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一句话解读】 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写入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标识】

  二审稿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识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等物品,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句话解读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已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消费者知情权必须得到保障。

   【关键词:农药】

  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

   【一句话解读】 剧毒、高毒农药尚有市场,我国正按照“时机成熟一个,禁用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淘汰,这类农药的使用将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来严格限定。

   【关键词:保健食品】

  二审稿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但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物质目录以及用量,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的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在上市销售时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在上市销售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句话解读 】“极草”被曝“虫草素含量为零”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法律终于将有针对性条款,明确保健品原料用量要求,这将有效防止无德厂商“忽悠”消费者。

   【关键词:媒体责任】

  二审稿删去一审稿中有关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事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情况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媒体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句话解读 】法律允许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更快做出反应,但“纸馅包子”这样的报道还是不出为妙。

   【关键词:法律责任】

  二审稿规定,对明知从事违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将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加重对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增加规定拘留的处罚。增加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施处罚。

   【一句话解读】 舌尖上的安全”责任重大,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