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下放53项行政执法权到试行乡镇

09.09.2014  13:14

  本报讯(通讯员刘兵 刘涛)日前,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李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挂牌成立,将集中行使10个市直部门53项行政执法权,启动“一支队伍管全部”的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为破解“想管的管不了,能管的不能管”这一难题,老河口市选择2个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授权试点,将市直10个部门共53项市级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下发给仙人渡镇、李楼镇新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

  据了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从安监、工商、质监、国土、人社、环保、食药、住房、水利、城管等10个市直部门和乡镇抽调,按照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在辖区内集中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53项行政执法权。各部门抽调的2名执法人员须具备执法资格、熟悉行政执法程序等条件,其业务上接受相应主管部门的指导,编制将按照“人随事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划转。

  老河口印发的《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下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权限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机制、监督机制等。

  目前,仙人渡镇、李楼镇已把承接的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委托执法部门与仙人渡镇、李楼镇正着手建立一整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机制和制度,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集中培训、熟悉业务,提升能力,确保正确执法、文明执法。

  各委托下放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加强对仙人渡镇、李楼镇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履行业务指导义务和动态监管责任。老河口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加强对仙人渡镇、李楼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培训及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