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八大信息须公开
15.05.2018 10:23
本文来源: Whtv.Com.Cn
必须公开的8类信息还包括,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和竣工有关信息。
该《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均要对外公开。要以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建平台为主要公开渠道,也可以通过主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发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应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记者黄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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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201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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