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推出9项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措施

19.01.2016  10:43

  中新网武汉1月18日电 (谢军 廖磊 徐金波)长江海事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李江18日通报,为适应当前长江经济带战略建设需求,该局制定并推出9项服务举措。

  李江说,当前,国家实施的长江经济带战略正进入落地实施期,长江航运迎来发展的“钻石”机遇期,作为长江航运重要的经济执法队伍和支持保障系统,2016年,长江海事局将严格监管和热情服务有效融合,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便民服务,全力为长江经济带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全面实施长江干线新的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增强船员遵守法律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影响。

  二是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行长江。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以船体外板为液货舱周界(包括单舷单底、双舷单底、单舷双底)的化学品船(采用2G舱型的3型化学品船除外)、油船(600载重吨以下的油船除外)进入长江水域航行,确保长江水域清洁。

  三是针对长江干线持续的建桥热,全面强化桥区水域监管。排查梳理桥梁通航安全隐患,通报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督促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桥梁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加强桥区水域安全监管,规范桥区水域通航秩序。

  四是牵好客渡船“牛鼻子”,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深化渡船“斑马线”活动,不断规范渡船航行行为;落实部《关于加强长江客运安全管理的意见》,实施客船分类监管,提升客船监管水平。

  五是推进航运公司诚信管理。推动建立航运企业诚信信息共享机制,与港航、安监、银行等有关单位建立诚信信息互联互通、奖惩措施协调联动合作机制,对诚信航运企业共同扶持开辟“绿色通道”,对不诚信航运企业实行严管措施。

  六是加强应急救助能力建设。走访沿江地方政府,与沿江五省一市签定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信息共享及应急联动合作备忘录,实现长江水上安全监管、应急救助的优势互补和联动合作;加强片区联合演习、桌面推演和无脚本演习,不断提升水上搜救指挥协调能力和人命救助成功率。

  七是深化辖区通航水域分级管理。开展通航水域分级标准及管理措施有效性评估,强化一、二级重点水域通航秩序管控和事故险情防控,保障辖区通航水域畅通、有序。

  八是海事政务服务便民利民。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海事业务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处置、监督,推广“长江海事政务”等公众服务微信平台,实现海事政务“掌上办理”;向社会公布长江海事权力清单,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是提升引航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引航服务新“八项承诺”,打造“阳光引航”,将按时开航率全面提升至100%。

  据悉,长江海事局担负着重庆至安徽2100多公里长江干线、1000多公里支流和19座湖泊水库的水上安全监管等工作。辖区内有主要港口20多个,常年航行辖区的船舶达6万余艘,涉及船公司2200多家,平均每天有15万人次旅客、1.1万台次车辆通过水上出行。(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