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居民用雨水管排放洗衣污水 被邻居告上法庭

31.05.2015  11:06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洗衣机放在阳台上,洗衣污水从阳台雨水管直接排到地面,市民李女士因此吃了官司。记者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女士立即停止如此排污。据了解,这是武汉首次判决禁止居民排放污水案件。

  2013年3月,曾女士在硚口区荣华街买了一套一楼的二手房,该栋住宅卧室阳台有排放雨水的管道,该管道没有接入地下管道,而是直接排到地面。曾女士称:“装修入住后,楼上管道经常排出带有洗衣粉泡泡的黑水,管道紧挨着我卧室窗户,我都不敢开窗。另外,夜间排放洗衣污水的噪音,也影响我休息。

  曾女士查找发现污水来自四楼李女士家。原来,李女士家的洗衣机放在阳台上,洗衣机排水管接在阳台的雨水管上,这样,洗衣污水直接排到地面。曾女士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公司向李家下达了整改通知,但李女士没整改。此后一年多,物业公司、社区、司法所相继组织曾、李二人调解,未果。

  今年2月份,曾女士将李女士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李女士立即停止用阳台雨水管排放污水,物业公司应履行管理职责。法庭上,李女士称,用阳台雨水管排洗衣水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李女士使用雨水管排放洗衣污水,必然导致地面环境污染,影响一楼住户和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另查明,物业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也多次组织协调,履行了管理职责。遂判决李女士立即停止用阳台雨水管排放洗衣污水。

  昨日,主审此案的法官谢磊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开庭前后,他曾多次探访现场了解情况。“这起禁止排污案,提醒业主们共同维护小区环境,不要侵害相邻关系。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