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 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16.06.2015  11:28
        湖北日报讯  省农业厅副厅长  涂胜华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农村社区生产经营条件,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保障农民长远生计,提高村社治理能力。
        我省推进集体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
        我省以“三村(即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为切入点,先后出台了两个指导性文件,核心内容一是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完善农村土地非农使用和收益分配制度,支持“三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在发展“三村”过程中,集体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作用一是通过建立新型集体产权关系,明确了村社集体的边界;二是通过相对平均地配置股份和实行民主管理,实现了集体收益分配的公开、规范和公平;三是通过激发社员的集体价值认同和巩固村社内部的熟人关系网络,形成对损害集体利益的少数人的约束和惩罚机制;四是通过赋予村社集体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提高了村社集体及其成员的土地增值收益。
        深化集体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省的集体经济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进程还较为滞后。建议从五个方面着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明晰农村产权,夯实改革基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健全政策措施,加大推动力度;推动立法进程,加强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