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李静院长到荆门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9月1日,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前来荆门中院调研指导工作,先后走访了中院直属的屈家岭法庭,实地查看了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同中院领导班子进行座谈。
调研期间,李静院长与荆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别必雄,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依涛进行了会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兵,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董煜华,市中院院长陈华陪同调研。
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李静院长对荆门中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中院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特别是审判管理走在了全省法院前列,服务大局不断推出新举措,司法体制改革的良好效应开始显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深化,新形势下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了各项工作的平衡发展。针对下一步工作,李静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狠抓服务大局不放松,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创新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决等问题,以信息化提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水平。要加大涉诉信访化解力度,抓住“千案化解”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二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着力提高入额法官素质水平,抓紧配齐配强审判团队,不断提升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认真研究改革给队伍管理带来的新问题,在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方面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推动司法责任制的深化落实。要落实职业保障,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努力使干警形成良好的职业预期。三是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要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和支部建设引领方向、凝聚人心,为法院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审判执行的动态监督,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