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涉诉信访工作难题

03.06.2016  17:45

        6月2日上午,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涉诉信访工作难题。

        会上,黄冈中院党组对该院立案二庭近年来的涉诉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涉诉信访工作是法院的窗口,是对外展示法院形象的平台,是老百姓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检验法院工作效率的渠道和桥梁。涉诉信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全院各个部门,不能仅靠立案二庭单打独斗。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破解涉诉信访工作难题。要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全院上下尤其是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要坚持院庭长信访接待制度。接访处置涉诉信访案件,要实行交单式办理。对院庭长、承办法官不执行接访制度的情况,由立案二庭负责登记、核实,监察室予以核准并授权立案二庭进行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政治部对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要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提供有力保障,配备笔记本电脑、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执勤法警执法记录仪;要安排好值班车辆,保证涉诉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依据有关文件、参照省高院关于信访岗位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落实信访岗位津贴;对在处置缠访、闹访、滞留访人员中产生的必要食宿费用,按照财务制度据实结算;要落实新进人员、新提拔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

        会议强调,申请再审及申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对那些可能导致执行后将无法回转、比较紧急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可以先由立案二庭与  审监一庭进行沟通,决定再审的报各自分管领导审签后由院长签发。

      会议强调,要定期开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积极参与由黄冈市委政法委主导的、律师参与的、法官配合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要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紧紧依靠黄冈市委政法委,借助律师力量,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形势和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会议决定,对黄冈中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根据中央、湖北省委政法委、黄冈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涉诉信访案件评查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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