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28.12.2017  17:45

12月27日,临近岁末,天寒地冻,但对欧阳某某一家来说,是一个温暖的好日子。原来,阳新县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为其发放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极大缓解了他就医的经济压力。

欧阳某某于2006年1月8日因受被告人梁某某(已判刑)、马某某等人的殴打遭受重伤构成四级伤残。后欧阳某某将马某某等6人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马某某等承担民事赔偿款143,940元。但判决生效后,马某某等人长期躲避在外,规避执行,致使其长期拿不到赔偿款。欧阳某某因伤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全家陷入经济困难,10月9日,他向阳新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申请司法救助。针对欧阳某某的实际情况,该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依法进行了审查,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救助手续后,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他的手中,以解决其实际生活困难。

阳新法院自4月7日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以来,依法为14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0万元,以解决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最大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彰显司法的温情和关怀。

 

 

责任编辑: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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