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代课教师性侵6女童 被判18年(图)

25.08.2014  11:31
柯师傅抱着受害的两个孙女(资料图)

  楚天时报讯 “我孩子的案子判了,但我认为判轻了。”22日中午,在温州务工的阳新籍农民工柯师傅给记者打来电话。因性侵6名未成年学生,当日上午,阳新县洋港镇下畈村小学代课教师柯于备一审被黄石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同时,法院驳回了其中4名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请求。拿到判决书后,这4名受害者的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代课教师性侵6名女生,最小6岁

  柯于备出生于1989年3月,家住洋港镇下畈村三组。高中肄业的他是村小学多个班级和科目的代课教师:学前班数学、二年级数学、四年级语文。

  法院查明,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10月期间,柯于备在学校档案室和器材室强奸、猥亵6名女学生,其中强奸4人、猥亵2人,受害者除1人是12岁外,其余均是6到9岁之间。有的学生受其性侵达两年之久。柯于备在作案后,一般会给受害者1到3元钱,让其不要说出去。

  2013年11月7日,柯于备被警方抓获。获刑18年,受害人家属认为判轻了

  今年7月4日,黄石市中院开庭不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柯于备否认自己对学生实施了强奸行为。法院认为,受害者处女膜破裂等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柯于备实施了强奸行为。法院判决:柯于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4名受害者家属认为法院判轻了,受害者家属将回去商量提请抗诉。

  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程飞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包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等。程飞律师认为,柯于备的犯罪情节太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拒不认罪,他认为应判死刑。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叶桢律师认为,因为量刑有诸多因素需要考量,案子是否判轻了,这个不好说。民事索赔被驳回,受害家属表示上诉

  为了索赔损失,4名受害人家属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柯于备、阳新县教育局、下畈初级小学、下畈村村委会告上法庭,其中三人各索赔69万,一人索赔65万,包括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康复治疗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

  阳新县教育局提出,该案由犯罪行为引起,教育局不应作为被告;下畈小学和村委会均提出,承担赔偿无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教育局和村委会均无过错,而学校管理不善,应对受害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下畈初级小学及其上级专管部门洋港镇中心学校已共同赔偿4名受害人各4万元损失,受害人已得到了足额赔偿,作为校方可对柯于备应赔偿的损失予以追偿,并驳回了家属的民事赔偿请求。

  原来,2013年11月27日,当地教育部门找到4名受害者家属,让他们签了一个收条,内容是:今收到教育部门4万元(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承诺今后不招教育部门任何麻烦,不追究教育部门任何责任。家属称,当时因急着给孩子治病,不得已才签了字。他们认为这是“封口费”。

  在这次性侵事件中,柯师傅的两个孙女均遭性侵。柯师傅说,不管其他人上诉与否,他都要上诉。几位受害者的爷爷告诉记者,孙女们都是留守儿童。孩子们目前的心理状况都不太好,不爱说话,晚上做梦会惊醒。他们还担心孙女们成人后,是否敢面对自己。代课教师的选拔不应降低标准

  黄石市教育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告诉记者,此次事件是一个警醒。农村偏远地区师资力量薄弱,但不能因此放低对代课教师的选拔标准。教育部门除了要对代课教师的文化水平进行考核外,更要对其道德水平进行考核,学校也要经常对女生的安全情况进行调查。

  湖北磁湖律师事务所程飞律师认为,学校管理不善导致学生遭性侵,待后期治疗费用经司法鉴定或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起诉校方索赔侵权损失。

  黄石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胡月红律师称,上述案件在侦查阶段时,市、县两级妇联已经介入,若受害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他们愿意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记者 赖家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