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今起禁渔 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

01.03.2016  11:16

  昨日,记者从宜昌市渔政部门了解到,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调整后的长江流域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开始实施,至6月30日24时结束。对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扩大了禁渔范围,覆盖了长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同时把淮河干流河段纳入禁渔范围,统一了长江上下游的禁渔时间,并从3个月延长到了4个月,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记者 高然 通讯员 陈学勇 方素珍)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