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铁山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小结

01.09.2017  13:11

根据《铁山区2017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排,黄石市铁山区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点检查阶段工作计划并迅速行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我区具有执法资格的8家单位进行了全面重点督查。抽查内容主要是自查自纠情况、台账建立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现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阶段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我区自查出问题23个(其中区公安分局6个,区工商分局17个),区人社局因已不具备执法资格,未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大队目前只有1人具备执法资格,其他部门自查自纠阶段未上报问题。

其中,区公安分局的6个问题江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2012年),办案人员违反“四个一律”原则;候某某吸毒案(2014年7月),办案人抱怨对违法人员报错姓名未核实;李某报称被诈骗案(2016年6月),办案人员调查笔录不签字;周某财物品被损毁案(2016年3月),办案人员未及时开展调查;吴某某报称被盗案(2017年元月)办案人员受案后未及时调查而立案;姚某某报称家中被盗案(2017年4月),侦查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以上问题,区公安分局已整改到位。区工商分局17个问题,主要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表现为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缺少资料、少签名,漏填项,字迹潦草等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二、台账建立情况

检查中我们发现,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台账建立完整,其他部门对此项工作还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剖析原因、查摆问题、完善修正。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关系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黄石市铁山区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