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建立重大行政行为“四个一”合法性审查机制

30.03.2018  09:03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实施后,仙桃市国土资源局对重大行政行为迅速建立“四个一”合法性审查机制。

一个制度管总。该局制定《仙桃市国土资源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范围、流程、标准和人员,通过建章立制实行合法性审查。

一个流程管办。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合法性审查事项的申请、登记、论证、审查和办结流程,并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和办理时限,做到流程畅通、按时办结。

一个专班管事。该局组织3名法律顾问和法律专业人员建立合法性审查专班,由该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事项。

一个标准管审。采取书面审核方式,对重大行政行为的执行主体、法定权限、事实定性、依据条款、执行程序和自由裁量权逐条进行审核,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截至目前为止,该局已完成4个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其中行政处罚3项,行政决定1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仙桃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