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公安局发文部署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26.06.2014 11:03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为全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6月24日,大冶市公安局印发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6月20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着力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规定期限整改销案,落实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方案》指出: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预期未整改销案的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要依法依规,从严整治,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邀请媒体曝光督促单位整改隐患,对预期不整改的,可进行“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将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隐患投诉、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督查,落实责任,由市公安局成立督查组,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督查,凡是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确定的,该整治不整治的,该曝光不曝光的,一旦发生火灾及亡人火灾,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公安消防总队
26.06.2014 11:0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