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摩托酿事故 被判危险驾驶罪

24.08.2015  18:03

          孝昌县某镇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停放在路边的一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日前,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摩托车醉驾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1月16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周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孝昌县某镇中心街由南往北行驶时,撞上街北头停放在路边的无号牌大运牌正三轮摩托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在周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属醉酒驾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以其应具有的量刑情节为调节幅度,依法对其综合量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