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揽客变身“吸毒所”主管领刑

26.06.2014  15:34

  

  本网讯(通讯员 东宣)为招揽顾客,谋取利益,荆门一酒吧主管不仅帮客人购买K粉,还默许客人在酒吧厕所吸食。6月24日,该主管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东宝区检察院公诉,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今年26岁的湖南人罗某,在掇刀一酒吧担任营销主管。同年5月至7月,罗某为了拉拢客源,为前来酒吧消费的客人购买K粉并容留客人在酒吧吸食。其中,2013年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黄某到该酒吧消遣,给了罗某200元,要其帮忙买K粉。罗某联系购买了K粉交给黄某。罗某还交待黄某到该酒吧厕所吸食。后来,黄某在该酒吧厕所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罗某也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罗某在其管理的营业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以招揽生意,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罗某当庭自愿认罪,法院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