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贯穿始终”确保“鄂检十条”落地生根——崇阳县检察院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获四大家领导重要批示
本网讯(通讯员 曾皓)近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结合崇阳检察实际,制定了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
4月18日,县委书记杨良锋同志对该方案作出批示:“此方案很好!县检察院发挥职能促进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此次专项工作要突出重点,争取支持配合,力求取得良好效果。”4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光新作出批示:“维护非公企业权益是法律监督的法定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关注和支持县检察院为非公企业维权。”4月16日,县政协主席王艳梅批示:“此方案很好!符合我县实际,我们将对此项工作大力支持、认真参与,建立有序监督体系,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专项监督工作有力开展,该院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五个“贯穿始终”:
一、坚持把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贯穿始终。3月下旬以来,该院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省委领导对“鄂检十条”的重要批示以及省院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的重大意义。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坚持把争取县四大家领导支持贯穿始终。“鄂检十条”下发后,该院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进行专项报告,及时传达高检院、省院服务非公企业的文件精神。崇阳县院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出台后,孙峥检察长立即将方案送四大家领导审阅,并就方案落实情况作了专题汇报,争取支持。县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举措表示高度肯定,并提出了要求。
三、坚持把走访企业、问其所需贯穿始终。崇阳县院切实落实咸宁市院关于开展检察长带“鄂检十条”进企业的要求,召开专题党组会对该县非公企业进行了划片包干,要求全体班子成员4月底前完成第一批重点企业走访,问企业之所需,适时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召开座谈会。4月21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峥前往崇尚华府房地产工程项目部、美尔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和日展织造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非公企业调研走访,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放“服务非公企业宣传册”,了解企业发展需求。
四、坚持把立足职能、依法办案贯穿始终。“鄂检十条”下发后,崇阳县院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从五个方面强化依法办案,切实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影响非公经济正常经营、侵犯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二是严肃查办侵犯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三是加强对侵犯非公经济权益的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四是加强对涉及非公经济的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五是积极开展对非公经济的犯罪预防,延伸职能提供法律服务。
五、坚持把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贯穿始终。为了更好的落实服务非公经济的各项措施,崇阳县院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做法、成效;精心制作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宣传手册》,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政策和措施送到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手中,同时通过企业走访全面了解侵犯非公经济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动和鼓励企业举报投诉,畅通法律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