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全国要求提前一年 鄂晋青藏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人民日报北京5月18日讯(记者付文、周亚军、王锦涛、琼达卓嘎)记者近日从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到今年底,湖北要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制体系,比中央要求的时间提前一年;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都要有显著提高。至此,已有湖北、山西、青海、西藏等多地全面推进河长制,且均比全国要求的时间提前。
据了解,湖北全省境内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4230条,长6.1万公里。湖北要求省级重点抓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市县两级重点抓长度5公里以上的4230条河流;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把老百姓认为是河流的全部覆盖。为此,湖北省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统一纳入省直部门和各地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干部实绩和任用挂钩。
山西省近日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山西河流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02条;水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有6个,保护和治理任务繁重。山西省要求,到2020年底,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3%以上;全省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至15%,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增至55.2%。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确权登记工作。
日前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落实河湖管理保护属地责任;到2018年6月底前,要全面建立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四级河长体系。据介绍,西藏是全国大江大河源头区,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标准以上河流有6418条,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816个。总体来看,西藏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河湖管理保护基础相对薄弱,一些地方还存在河道无序采砂,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等情况,要统筹解决上述水问题,必须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青海省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42个。青海省提出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立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提高河湖保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