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鄂城分局重点预防“节日腐败”

27.01.2015  17:37

  近日,鄂城分局制发《关于开展治理“节日腐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在1月27日至3月6日,重点预防6项“节日腐败”行为:一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问题;二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问题;三是违反规定私驾、私用公车问题;四是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五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问题;六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

  《通知》要求,局总支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局纪检监察室以及各单位纪检委员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大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