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开展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02.07.2014  10:17


   7月1日0时,鄂州市环保局兵分五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环保执法“零点行动”,重点对排放水污染物的钢铁、电镀、化工等企业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督查。

   此次“零点行动”,由副市长汪继明带队,市环保局5名班子成员各带领一个督查小组,分别对主城区和鄂州经济开发区,鄂城区和花湖开发区,华容区和红莲湖旅游度假区,梁子湖区,葛店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的重点企业进行督查。督查人员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环保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市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人员组成,市环保局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新闻记者全程参加了督查。督查小组检查了各企业环保人员在岗值守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调阅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现场采集了水样。督查发现,各企业均能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偷排、漏排和违法排污情况。截至凌晨3点,督查组共对鄂钢、武汉高科表面处理园公司、鄂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30家企业进行了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各种车辆17辆。

   下一步,鄂州市环保局将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环保利民、惠民理念,不定期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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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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