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局“五强化”扎实推进信访工作

23.02.2017  00:04

  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研判信访积案,安排部署工作,把信访工作与各科室(单位)职责结合起来,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促进信访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整改,夯实基础。限期整改信访案件办理不规范、信息系统应用率不高、设备老化、硬件不达要求等问题。开展网上阳光信访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全面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环节,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强化协调,落实防控。加强内部科室(单位)沟通,把征地补偿、违法建设、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作为重点,全面深入细致摸排,及时掌握动态,列出风险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办理时限,提前防控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督办,化解积案。将省、市交办和摸排的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通过电话督办、会议督办、发文督办、联合督办、现场督办等形式,力促“案结事了”。截至目前,我市共化解信访积案11件。

  强化规范,依法处置。制定《鄂州市国土资源领域通过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主要法定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法定途径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截至目前,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事项3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