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
03.11.2014 12:3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
《日前,经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鄂州市人民政府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37号)批准发布《鄂州市“粮安工程”建设规划(2014-2020)》,《规划》已印发给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实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粮食、财政、发改、国土、编办、国资、农发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实施“粮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解决“粮安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粮安工程”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
《规划》还明确了强化粮食安全责任、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大重点项目实施和检查评估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鄂州市粮食局 仓储科)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3.11.2014 12:38